12 February 2006

爱情

最近,我身边有不少朋友坠入了爱河,脸上流露出了幸福,容光焕发,春风满面,真叫我羡慕。

突然有股冲动,好像好好地谈一场恋爱。

轰轰烈烈的也行,单单纯纯的也罢,让我也坠入爱河吧!

尤其是当我晓得情人节即将到来,那种欲望就更加强烈了。

可是,我也晓得这种事情不能太急促,“勉强是没有幸福的”,这句话能够存在,就因为它的道理,千真万确。

每每听到别人“拍拖”,或暗恋一个人,我们这群乳臭未干的青少年的基本反映就是问道:

“帅吗?”

“Chio 吗?”

然而,对我而言,若你因为他/她的外表而暗恋/喜欢上他/她,这不叫爱情,这只不过是你发情罢了。

要知道,爱情与性交,两者无需挂钩。你爱一个人,无需与他/她发生任何的性关系;相同的,你也无需要爱一个人才可以与他/她发生关系,这就叫做“一夜情”。

我的理想伴侣,样貌无需沉鱼落雁般,倾国倾城般的美丽,长得顺眼就行了,太过漂亮只会让我觉得他太有距离感,高不可攀。

当然,像如花这种类型的,我一定会拒于门外。

最重要的,还是个性,我无法具体地道出我喜欢的类型究竟是哪一种。我认为,一切随缘。It all depends on the chemistry. 我的range其实是蛮广的。

总得来说,我比较喜欢很自信,乐观开朗,活泼好动的女生;娇滴滴和内向的女生,抱歉,我们今生无缘啦!

咦!怎么开始征友起来啦?

当然,性别不仅仅拘泥于女性,如果有缘,命中注定的话,我是不会排斥和男性交往的。:P

都说了,我的range还蛮广的。

今年的情人节,我是否能受到爱神丘皮特的眷顾呢?保佑我吧!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[Atom]

<< Home